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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律师姓名:高素梅
手机号码:13036449463
邮箱地址:gsm114@qq.com
执业证号:15114199711505914
执业机构: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世代广场
为了能够顺利拿到贷款,一般需要找个担保人担保这笔贷款。在借款人无力还贷时,担保人需成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得看当初是怎么确定担保范围的。
当借款人不履行银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但担保人是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超出部分的可以拒绝承担。
实际中,在借款人没能及时还钱给银行那边的话,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得看具体的担保方式:
1、一般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那就对银行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实际中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就不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了:
(1)借款人住所变更,致使银行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担保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银行借款人贷多少钱 ,什么时候还款,担保人是跟借款人相同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要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不过,担保人帮借款人拿钱还了之后,不是说就拿不回来了,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要是借款人无力还贷,担保人承担了还款义务之后,找借款人索赔被拒绝了,数额较大的,建议可以委托个专业律师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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