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0-3644-9463
您所在的位置: 眉山刑事辩护律师高素梅 >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律师姓名:高素梅
手机号码:13036449463
邮箱地址:gsm114@qq.com
执业证号:15114199711505914
执业机构: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世代广场
我们每天有非常多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然而并不是每一件活动都是令人开心愉悦的。在这些活动中,很有可能会因为大家的意见不合或者误会的发生而出现斗殴等问题。那么聚众斗殴这个问题具体是怎样的呢?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又会赔偿哪些方面呢?
一、什么是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⑵客观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指的是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
二、聚众斗殴罪认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⑴准确把握聚众斗殴罪中“众”的含义
三人成“众”,“聚众”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行为”
⑵单方具有聚众斗殴故意亦成立本罪
⑶三、聚众斗殴的着手既遂标准 刑法学界对聚众斗殴罪的着手、既遂问题争议较大。笔者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
三、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哪些
⑴除非构成聚众斗殴罪承担刑事责任外,轻微伤只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⑵赔偿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聚众斗殴导致对方伤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法律咨询热线
130-3644-9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