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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执业20年,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2000年与另外几名合伙人合伙开办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现为初始合伙人之一,是眉山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眉山市律师协会理事... 详细>>
律师姓名:高素梅
手机号码:13036449463
邮箱地址:gsm114@qq.com
执业证号:15114199711505914
执业机构:四川维是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世代广场
随着日常生活与网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微信上被骗取财物的例子也越来越多。这些骗子确实很令人气愤,也有一部分的犯罪人员被抓,微信诈骗被抓会有什么后果?
一、微信诈骗被抓会有什么后果?
(一)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诈骗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诈骗,都会构成诈骗罪,要承担法律责任。微信诈骗被抓后,法院会根据该犯罪人员的犯罪情节量型,诈骗的财物达到3000元就可以构成诈骗,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诈骗救灾款、老年人甚至造成受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会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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